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,各地、州、市经信委(经委):
为严格行业准入管理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工信部先后下发了焦化、铁合金、电石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造纸、印染、粘胶、废钢铁加工、铸造行业、建筑防水卷材等多个行业准入条件及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。为加快我区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,发挥先进企业引导和示范作用,现就做好我区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对已获国家准入公告的企业,各地要按照相关行业准入条件、准入公告动态管理的政策要求,对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(企业名单见附件)。
二、对已获准入公告的企业有名称、地址、生产线(设备)变更的,请按要求提供企业变更申请、更名前后的相关证照复印件、设备(生产线)变更情况(未准入部分生产线要按新申报准入要求提供相关立项、环评审批、环保验收、土地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)。
三、组织和指导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做好行业准入申报工作,有关行业申报要求、准入条件及准入公告管理办法可从自治区经信委网站(www.xjeic.gov.cn,“重点工作”栏目“产业发展”子目录下)查阅。
四、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已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情况,以及申报企业名称变更、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相关资料报送自治区经信委。
联 系 人:刘红娟 0991-4523700(兼传真)
陈 雷 0991-4593901
电子邮箱:jxwcyc@126.com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4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