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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“三同步”工作机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1-30   来源:自治区民政厅  作者:秘书处   阅读次数:  【字体 】   打印

新党组通字〔201652

 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、非公经济组织工委、社会组织工委,各地、州、市党委组织部、非公经济组织工委、社会组织工委,自治区党委各部、委、办,自治区各委、办、厅、局、人民团体政治(组织人事)处:
    根据中办《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》(中办发〔201551号)、全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,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,现就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三同步工作机制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与党组织组建同步。完善《自治区社会组织登记指引》措施,社会组织在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登记时,在依法提交申请材料的基础上,增加党建相关内容。主要提交四个材料:一是申请成立登记时,提交《社会组织章程(草案)》,要将支持党建工作写入章程。明确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、职责权利、经费保障。二是申请成立登记时,提交《社会组织会员(员工)党员统计表》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月、所在党组织、文化程度、毕业院校、单位职务、党费月缴额等基本内容,及时了解社会组织中党员情况,为党组织组建奠定基础。三是申请成立登记时,提交《社会组织党组织拟组成人员名单》,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应设立党组织,党支部委员一般由书记(必要时可设副书记)、组织和宣传委员组成。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,根据工作需要,可设纪律检查、青年、统战、保密和妇女等委员。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,提倡由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,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,可从管理层中选拔。条件不成熟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选派党建指导员。四是办理《法人登记证书》时,社会组织向民政部门报备相关单位同意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批复,有业务主管单位的,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审批;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,由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审批。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后,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发放《法人登记证书》。
    二、社会组织业务发展与党组织建设同步。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,抓好党建促业务,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与业务发展紧密结合,从管理体制、工作机制、组织活动、工作保障等方面同步推进。重点看四个方面:一是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,业务工作和党组织建设是否一起布置落实,一起督促检查,一起总结奖惩。二是党组织书记参加社会组织重要会议、党组织与社会组织联席会议,以及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会组织理事会、监事会班子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等制度措施是否落实到位。三是社会组织和党组织是否结合实际,共同设计活动载体,教育党员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,监督和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从业、诚信从业,促进行业自律。四是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,是否按照自治区级不少于5000元,地州市级不少于3000元,县市区级不少2000元的标准足额安排;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是否规范;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是否能够按时参加相关培训。
三、社会组织年检评估与党建工作检查同步。强化社会组织年检工作,健全完善《自治区社会组织年检管理办法》,社会组织年检时纳入党建工作情况,增设《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年报表》。重点检查四项内容:一是组织建立情况。年检时,存量的社会组织向民政部门提交《社会组织会员(员工)党员统计表》和《社会组织党组织组成人员名单》,已成立党组织的,完成党建信息更新,办理年检手续;没有成立党组织且具备组建条件的,先成立党组织方可办理年检手续;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,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、联络员或建立群团组织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,条件成熟后及时组建。二是工作落实情况。查看党组织是否结合实际,制定党建工作计划,完善目标管理措施,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和部署。三是制度执行情况。查看党组织组织生活、发展党员、教育培训、民主评议、流动党员管理、党费收缴、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。四是作用发挥情况。查看党组织是否将党的活动融入社会组织业务工作全过程,为各类人才提供活动平台,注重发挥其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、处理群体事件、化解社会矛盾、帮扶弱势群体、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专业优势的情况。党建工作不合格的,社会组织年检不通过,不予评定等级或降低评定等级,限期整改;党建工作合格的,及时评定等级,并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、购买服务。
四、加强组织领导,推动“三同步”工作机制有效落实。实行党建工作与登记管理工作三同步工作机制,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,是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制度化、规范化的重要步骤,也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手段。各级组织部门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切实落实好三同步的要求,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,形成党建与业务相促进、业务与党建同发展的良好格局。要通过“三同步”联动机制,从源头上摸清底数,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,对已建立党组织的,不断巩固提高,发挥作用;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认真进行整顿;对名存实亡的空壳”“挂名”“飞地社会组织,依法依规注销,不予登记。要直接联系一批规模较大、人员较多、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,了解情况、听取意见、加强指导。
    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措施,建立和推进“三同步”工作机制。工作情况请及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自治区社会组织工委。


 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66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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